对思科、华为知识产权之争中“私有协议”垄断问题的思考
思科与华为知识产权之争提出了思科“私有协议”的垄断问题,即其可能构成知识产权的拒绝许可。这在美国和欧盟的反垄断法框架下是可能构成知识产权的滥用而受到规制的。而在我国目前是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反垄断法规制的。我国有必要借鉴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建立反垄断法及其对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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