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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6-08-03   浏览人数:   评论人数:

建设新中国,怎么能拆掉历史的血脉

200683  可(沈亦可)

2006年11月号

在欧洲,对古老建筑物只有维修,没有改造,更没有异地改造的。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家就不一样,2006629《南方周末》记者石岩发表了的文章,报道了常州市政府一纸拆迁令的到来,让素有常州文脉之称、1987年被确立为常州历史文化保护区1996年为常州赢得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称号的老街区,变成了瓦砾遍地的地方……”。我的老家是邻城无锡,命运别无差别,这个故事反映的是整个这个国家在城市建设改造过程中的缩影和宿命。

    共产党、解放军刚刚打过长江、解放无锡的时候,我母亲告诉我:部队都露宿街头,当时的部队首长召集工商界人士请求支援军粮和生活设施,我外公看着一群老板都不吭声,就站出来说话,先认捐了多少担大米、多少钱物,只才打破了僵局,体现出军民鱼水情深。可是,很快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我们家的大院、大楼全部租给了新政府的税务局,自己则住回了旧屋。局长觉得办公用房紧张,鼓励我外公再盖房租给他们,接着租金不抵纳税,我外婆为了全家的生计只能拆楼梯台阶上的铜条卖。所谓国营经租,租金收入远远低于纳税额,不如送给政府减轻负担。

    不管是主人自己跑掉的,还是因为反革命被镇压掉的,或者像我们这样上缴的,暂借的,客观事实是,几乎所有价值高的、风水、地理优越的、名胜古迹的、保存完好的建筑物业,全部成了党政军办公场所和首长、干部大院。尽管享受这些革命成果顺理成章,到也起到了文物保护的作用。起码说明他们是识货的,懂得享用这些历史文化遗产。

上个世纪10年的文化大革命是一部分“老革命”利用年轻人的无知,打击另一部分“老革命”的动乱,却拿历史文化遗产开玩笑,结果也很清楚,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部分收入政治流氓的私囊,一部分被无情地损毁,一部分被懂行的“老革命”“继承”了,还有一部分流落他乡。2005年,我外公在无锡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寄畅园举办百岁华诞时,园方要求我们捐些历史文物,我们连老照片都没有,那年月为了求个安生,老外公是用木板车把时称老货的书画、首饰等藏品、值钱之物如数上缴给革命委员会了,否则我太外婆三寸金莲双手向上举、站小板凳如何活命?还有不少东西觉得不安全被自觉烧掉了。

尽管如此,属于不动产部分的历史文化遗产,损毁不多,绝大部分完好无损。

然而,在体制的庇护下,历史文化遗产被不断“资产重组”,大量的文物动产被一部分“革命事业接班人”或官场关系密切的人收入囊中,城市建设改造,在长官意志、房地产财团、政绩和GDP的逼迫下,属于不动产类的历史文化遗产一大批一大片地,被无情地拆毁。北京四合院、老王府,上海的石库门,苏南城市老街坊,甚至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政府决定了要拆的,没有理由就编造个理由,实在没有则抢在你媒体曝光以前拆光,让你怎么说都是白说;房地产开发商围墙封闭起来,拆到挖到的都是自己的,就如,你能说与地产开发商无关吗?

拆光了怎么办?再搞假古董,比如上海的新天地,古城墙拆掉了,政府花钱再收购古城墙砖瓦仿造。数不胜举。

去年10月我在莫斯科三环以内和彼得堡市区没有看到一处新大楼工地,我以为所到之处见得太少,陪同的俄罗斯朋友告诉我,不可能让你造新的,所有老房子都不可以拆,只能修,没有地啊。俄罗斯是共产党人革命的摇篮啊,那里的革命事业指导了中国的革命事业,最近10年还私有化得厉害,官场腐败也很严重,怎么他们就特在乎那些个陈旧的东西呢?摧毁一个旧世界建立新中国,不破不立等等,不都是向苏联老大哥学的吗?在对待历史文化遗产问题上,有哪些是中国特色呢?

我在此尝试着寻求答案:

一、好像马克思、列宁他们都没有专门研究过历史文化遗产问题,尤其是历史文化遗产对实现共产主义的意义没有研究论文发表。所以,毁坏文物不属于反马克思主义的,即便犯有刑罪,也不在反党之列,不属于意识形态问题。

二、摧毁一个旧世界建立新中国,不破不立等等,不仅仅是林彪、四人帮的立场,也是毛泽东思想的一部分,文革10年是他老人家的动作,具有榜样示范作用,党内从来没有清算过毁坏或侵占历史文化遗产罪,党章也没有有关规定。

三、符合摸着石头过河、不管白猫黑猫、让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发展是硬道理的改革开放指导思想,尽管这个伟人对未来没有什么研究和把握,但是他是决定这个时代中国社会命运的伟人。他老人家不是不愿意研究社会发展走向,一方面自己刚刚获得自由解放,另一方面,社会发展趋势好像被资本主义垄断了,什么第三次浪潮,信息社会,在那个时代,这些都是资本主义的符号,反资产阶级自由化与摸着石头过河是同步进行的。

四、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是第一书记一元化领导,第一书记关注历史文化遗产区老百姓的生活方式的变革,你不想变也得变;第一书有开发房地产的哥们,历史文化遗产就必须让路;某个实权部门负责人也不是可以忽视的,他认为这个是文物需要保护就保护,他认为不是的,不在范围的,即便以前是立马可以叫它不是,或划出范围内;小老百姓起诉,法院认为是行政行为可以不予受理;上访可以妨碍执行公务、扰乱秩序罪刑事拘留或者劳动教养;2004年因一时拒绝搬迁,上海一对老夫妻被活活烧死,控制好舆论、保守秘密,就可以不出“群体性突法事件”。总之,反对无效,抗拒倒霉。

五、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但是这些价值不能转变为政绩,不能转化为GDP,历史上所有君盛世,都留下无数历史文化遗产,适逢盛世,为官一方,不留下点我的作品,让后人来敬奉我的丰碑,岂不是枉为父母官?一句“发展是硬道理”即可打倒一切反对势力,文物局是政府职能部门,局长不是民选的,没有了位置什么都不是,没钱开工资,饿着肚子就会想到开发历史文化遗产的市场价值,什么也算不出,就算地价,拆毁了等于死无对证了。

照例说,历史文化遗产的毁损主要是外强入侵,比如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日本侵华期间的三光政策,傅作义先生就是为了保全北京古城才投降共产党,而共产党也就回报他中央政府高官,因而名留史册。当然也有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不懂得自我保护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共存而消失于历史的长河,楼兰和小河墓地就是见证,人们研究这些的目的,不就是为了研究自己如何避免同样的命运么?

现在,党中央明白了,大家也开始明白了,就像文革刚结束时批判“张铁生交白卷”一样,保护自然环境、保护生态多样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等,都是保持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明白归明白,体制没有改变,这个保护、那个保护,遇到与政绩、GDP、长官意志等发生冲突时,保护就变成保护问题了。比如,电力垄断部门利益驱使,水电站工程越多越大,从规划设计到施工、运行管理,一大批既得利益者都在鼓与呼,地方政府为200GDP,与其合谋,要毁掉三江并流的自然生态。还有盛世建丰碑的古老观念,一百多名退休将军联名搞什么“朔天大运河方案”,欲将西藏之水引流大西部,一派改天换地、与大自然决一死战的气概。由此可见,不明白,或者不愿意明白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社会的还大有人在。

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社会的道理其实很简单,任何时代任何人物都受当时科学技术进步等各种条件的限制,只能适度而为,超过限度,不仅仅是抢了后人的饭碗,更危险的是置后人于绝路。可以向世人警告的是:拆光了古老建筑、街坊和庙堂,就等于切断了历史文化的血脉,没有了血脉的流动,就失去了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没有了历史的传承,就失去了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最终也就失去了国家和民族发展的根本。难道这就是我们要建设一个繁荣富强的新中国的本意吗?

在我看来,无论这个国家如何更新,中国人依然喜欢生活在充满人文气息的街坊、田园和庙堂之间,上海这样的大都市不是住不厌倦的场所,只能是工作、学习乃至奋斗、拼搏的临时场所,休闲、养老则当避开繁华闹市中心。即便在此居住几十年,也必须有衡山路、静安寺、龙华寺等去所供人们调节生活。

现在历史文化遗产已经所剩无多了,满目创痍、一片狼籍了,与此相对应的是全世界的建筑大师转战中华大地,建筑类科技人才大量繁殖,最时尚的大厦高楼占据了富饶的土地,就如同埃及金字塔时代不可一世,可是,那样的文明又能够维持多久呢?我估计我正在读初中的孩子千万不能再做建筑设计大师的梦想,待到那时候,也许只需要建筑维修工程师了,或许产生一种叫做楼宇爆破工程师、水泥森林植物栽培大师的新热门职业。

我意识到这些问题所在,小人物没有特别的措施,坚持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传承做点事情,尽管没有完成原始积累,底气十分不足,但坚持捐建的历史文化网站有四个,《寄畅园》《秦观研究》《祠堂博览》《惠山泥人》,还在建设中,希望得到更多支持。

我不是研究历史文化遗产问题的,以上随便议论,想必论据不充分,也不会严谨,请各位网友帮助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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