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变南北竞争为南北合作垄断
两专家致信信息产业部,要求审查协议,重归竞争
原本互为竞争对手的电信和网通,决定从2007年3月1日起,相互“停止在非主导区域发展新用户”。根据相关法律,信息产业部负有破除电信垄断的职责。作为电信消费者,我们迫切请求贵部开展执法监督,责令中国电信、中国网通马上终止“合作协议”,重归竞争。
详情请阅读《南方周末》2007年6月7日 《